社会体育引导员为公益性科学健身引导岗位,向公众提供传授健身技能、组织健身活动、宣传科学健身常识等全民健身志愿服。根据《社会体育引导员管理办法》,国家对社会体育引导员实行技术等级制度。社会体育引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由低到高分为:三级社会体育引导员、二级社会体育引导员、一级社会体育引导员、国家级社会体育引导员。
申请授予或晋升社会体育引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的人员,应当向开展志愿服务所在区体育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:
(一)申请书;
(二)社会体育引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合格证书,或高等体育专业学历、体育教师、职业社会体育引导员、教练员、优秀运动员资质证书;
(三)所在单位或体育组织的推荐书;
(四)申请晋升的,需提交原技术等级证书;
(五)单项体育协会对申请人所传授的体育项目有技能标准要求的,需提交该体育项目的技能培训合格证书;
(六)参加继续培训、工作交流和展示活动的证书或证明。
二、三级社会体育引导员由区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,一级社会体育引导员由市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。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在接收申请材料后,将根据授予权限进行审批授予或向上级体育部门提交。